电瓶车头盔检测中心 四川纳卡检测服务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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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描述

检测类型安全质量检测 价格面议 检测周期7个工作日 样品数量5个 报告形式电子档/纸质档
三、主要指标
1、头模:根据不同类型的头盔分为全头模和半头模,头模重量分别是4kg、5kg、6kg。
2、平砧:采用工具钢制成,碰撞粗糙度≥Ra0.8,硬度≥50HRC,直径≥127mm,厚度≥15mm的圆柱冲击面。
3、半球砧:采用工具钢制成,碰撞粗糙度≥Ra0.8,硬度≥50HRC,半径48mm的球形冲击面。
4、加速度传感器:量程1-1000g,误差2.5%,频率0-1000HZ。
5、冲击高度:0-2000mm,可自行设定。
6、冲击速度:实时检测固**的下落速度,并数字显示。
四、结果判定
根据GB811-2010 摩托车成员头盔的规定,头盔吸收碰撞能量性能试验应满足
1、A类头盔应满足:加速度峰值不**过300g;加速度**过150g的作用时间应小于4ms。
2、B类头盔应满足:加速度峰值不**过400g;加速度**过2000g的作用时间应小于2ms。(加速度疯峰值不**过300g时,此项不做要求);加速度**过150g的作用时间应小于4ms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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测试速度的变化
M2005版标准中规定测试速度但为6.62m/s一7.75m/s,M2010版标丢准中规定所有头型的次碰撞测试速度均为7.75m/s,*二次测试碰撞速度从A-E头型均为7.09s时,考虑到现在的设计和材料,从J类头型到0类头型,测试的速度从6.78m/s开始逐渐降低,M类头型测试速度为5.73m/s,0类头型的测试速度为5.02m/s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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头盔的标识
头盔必须以厘米为单位标出头盔适合佩戴的的头型和小头型的周长。
测试样品的数量
M2005版标准中规定样品数量为5个。但是M2010标准中头盔样品的数量取决于头盔的设计尺寸范围;认证测试中可能会需要7个样品(5~7个)。
标准的协调性
满足M2005版标准及以前标准支术要求的头盔,可能不满足欧洲ECER22-05法规的要求,也经常会发生不能在欧洲进行销售的情况;但是满足M2010版标准的头盔基本会满足ECER22-05法规的要求,可以在欧洲进行经销和销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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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摩托车头盔GB811-2010生产,主要用于测试摩托车头盔的吸收碰撞能量性能。广泛应用于摩托车头盔的相关生产、科研、质量监督检测等单位。
二、主要特征
1、冲击高度可自行设定,并实时显示冲击高度,设定高度到,自动停止上升。
2、底座具有抗冲击强度,能牢固安装相关器件,并预留相关固定孔。
3、头型及头盔的采用电动控制吸合释放。
4、采用测试工装,方便更换全头型和半头型,便于进行全头盔或办头盔测试。
5、全头盔设计,头盔可以360°旋转,可以进行**部头**、后部后脑勺、前侧前额、两侧耳朵等五点测试。
6、头型的提升及释放部分均采用双导轨结构,确保下落平稳。
7、平砧及半球砧采用插口式安装方式,方便快速更换及安装。
http://ledasic.b2b168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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