检测类型安全质量检测
价格面议
检测周期7个工作日
样品数量5个
报告形式电子档/纸质档
个头盔究竟是好是坏,达到什么条件才是一个合格的摩托车头盔,口说无凭,各个,乃至各个不同的组织都有自己的标准,所谓的标准,就是规定了头盔壳体能承受多大的冲击、镜片的视野范围、扣带的拉力等等各方面的数据测试等级。目前市面上比较常见且性的标准有以下7个:
1 中国GB标准
即日常我们口中所说的3C认证,中国摩托车头盔标准要从1989年说起,89年是版,98年*二版,2010年*三版,也就是GB811-2010摩托车乘员头盔标准一直沿用至今。国标参考了ECE、JIS、中国闽台CNS标准。国标里明确规定,A类头盔(即全盔和四分之三盔)应不大于1.6KG,B类盔(即半盔)应不大于1.0KG,这点对于很多国外品牌头盔是一道坎。如果严格按照国标来,各方面不会差。
三、主要指标
1、头模:根据不同类型的头盔分为全头模和半头模,头模重量分别是4kg、5kg、6kg。
2、平砧:采用工具钢制成,碰撞粗糙度≥Ra0.8,硬度≥50HRC,直径≥127mm,厚度≥15mm的圆柱冲击面。
3、半球砧:采用工具钢制成,碰撞粗糙度≥Ra0.8,硬度≥50HRC,半径48mm的球形冲击面。
4、加速度传感器:量程1-1000g,误差2.5%,频率0-1000HZ。
5、冲击高度:0-2000mm,可自行设定。
6、冲击速度:实时检测固**的下落速度,并数字显示。
四、结果判定
根据GB811-2010 摩托车成员头盔的规定,头盔吸收碰撞能量性能试验应满足
1、A类头盔应满足:加速度峰值不**过300g;加速度**过150g的作用时间应小于4ms。
2、B类头盔应满足:加速度峰值不**过400g;加速度**过2000g的作用时间应小于2ms。(加速度疯峰值不**过300g时,此项不做要求);加速度**过150g的作用时间应小于4ms。
美国自行车头盔安全标准16 CFR PART 1203测试 美国CPSC已于2009年投票表决要求从2009年8月21日起,美国所有进口的自行车头盔都必须有第三方认可实验室的检测报告 STC是CPSC,CNAS,DaKKS认可实验室,可以提供美国自行车头盔安全标准16 CFR PART 1203测试 于一九六三年成立的STC标检集团作为**性的检验、测试和认证机构之一,凭借其**化的服务网络和国际认可以及近50年服务工商业、的经验,严格训练的专业人士以及精密的测试仪器,可提供以上的检测,认证
根据摩托车头盔GB811-2010生产,主要用于测试摩托车头盔的吸收碰撞能量性能。广泛应用于摩托车头盔的相关生产、科研、质量监督检测等单位。
二、主要特征
1、冲击高度可自行设定,并实时显示冲击高度,设定高度到,自动停止上升。
2、底座具有抗冲击强度,能牢固安装相关器件,并预留相关固定孔。
3、头型及头盔的采用电动控制吸合释放。
4、采用测试工装,方便更换全头型和半头型,便于进行全头盔或办头盔测试。
5、全头盔特殊设计,头盔可以360°旋转,可以进行**部头**、后部后脑勺、前侧前额、两侧耳朵等五点测试。
6、头型的提升及释放部分均采用双导轨结构,确保下落平稳。
7、平砧及半球砧采用插口式安装方式,方便快速更换及安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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