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阳安全头盔检测报告 摩托车头盔检测
  • 贵阳安全头盔检测报告 摩托车头盔检测
  • 贵阳安全头盔检测报告 摩托车头盔检测
  • 贵阳安全头盔检测报告 摩托车头盔检测

产品描述

检测类型安全质量检测 价格面议 检测周期7个工作日 样品数量5个 报告形式电子档/纸质档
ECE
ECE:为欧洲经济会简称,适用于摩托车头盔的编号为22-R05,欧洲生产的头盔都会通过ECE 认证,比较特别的是ECE 目前并没有包含其他安检中常见的穿刺测试。
测试规格 :1. 一次撞击: 2.87m撞向平面铁砧或. 撞击速度27km/h2. 撞击位置: ECE测试区域6点3. 撞击力: <275G
SNELL
SNELL:纪念赛车手William “Pete” Snell 所成立的基金会,由于Snell 在1956年的一场比赛意外中,因头盔瑕疵问题而丧生,隔年所成立的SNELL 基金会便着重在头盔安全规范的推动上,目前SNELL 于摩托车头盔的规范以M 开头,每5年更新一次测试要求,目前已推出的M2015 规范,适用范围为一般交通骑乘,并非赛道,但由于规范堪称世界严格,许多厂商的高阶或竞赛用头盔,也以通过SNELL 规范为其卖点。
测试规格 :
1. 同一点两次撞击:
a. 次3.06m撞向平面铁砧. 撞击速度27.9km/h
b. *二次 2.35m撞向半球铁砧. 撞击速度 24.4km/h
2. 撞击位置: Snell测试区域
3. 撞击力: 275G, 无持续时间
4. 穿刺撞击测试高度: 3m
基本上,所有头盔安全规格的标准各有不同,世界各地同时亦有更多不同名称的头盔安全规格,有提供街道使用及专业竞赛的级别。总括而言是很难直接比较,主要是看骑士自我的要求,寻找合适自己的标准。
一直以来,日本Arai厂方将头盔安全定于的标准,由赛车级的RX-7X至入门**的Quantum-J,全线全面头盔系列以及开面头盔的RAM5均达到SNELL安全规格,Arai厂方态度明确坚持。至于Arai RX-7X与欧洲型号RX-7V及美国型号Corsair-X(三者是不同地方的型号名称)具有相同的外壳,同样的外壳,同时可以符合日本JIS、美国DOT、欧盟ECE与Snell安全规格。在安全规格上,Arai给与用家十足的信心。
以上为常见的几种安规认证,除了在买头盔时,要确认是否有相关认证之外,也要记得注意使用年限(通常为5年),有撞击过的头盔因内部缓冲材质已经变形,就算外表没有损坏,也不要再戴,符合正确使用方式,才能在紧急时真正发挥防护效果!
至于要选揭面头盔还是全面头盔,揭面头盔在受到撞击时很可能会导致下巴护具脱落或损坏,安全性比起全面头盔差。一般建议一定要选择有镜片、头盔认证和双D扣,其中双D扣的条件是能承受的拉力**过300磅,能确保意外发生时头盔不会松脱,而重要的事,购买头盔一定要试戴,新买的尽量选“紧一点”的,这样才不会有日后变松的问题。
贵阳安全头盔检测报告
在交通部署下,全国各地交警都在大力开展“一盔一带”安全守护行动,各地相继了关于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正式实施时间,要求所有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要佩戴质量合格的安全头盔。
标准GB 811-2010,对摩托车乘员头盔有相应规定,界定了适用范围、对象,标准属性、标准起草单位、标准提出部门等。而目前广泛生产和销售的电动车头盔,尚无标准。研究表明,涉及摩托车、电动车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员中,大部分是因头部受伤导致的死亡。如果正确使用安全头盔,可以大大减轻事故对驾乘人员的直接伤害,有效降低摩托车事故的死亡率。因此,使用质量合格的摩托车乘员头盔,是**摩托车行车安全的关键。
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
1 结构组成 GB 811-2010《摩托车乘员头盔》*4.1.1条
2 壳体 GB 811-2010《摩托车乘员头盔》*4.1.2条
3 佩戴装置 GB 811-2010《摩托车乘员头盔》*4.1.5条
4 护目镜 GB 811-2010《摩托车乘员头盔》*4.1.6条
5 保护区及试验区 GB 811-2010《摩托车乘员头盔》*4.2.1条
6 头盔质量 GB 811-2010《摩托车乘员头盔》*4.2.2条
7 头盔视野 GB 811-2010《摩托车乘员头盔》*5.4条
8 头盔护目镜:冲击强度 GB 811-2010《摩托车乘员头盔》*5.5.1条
9 头盔护目镜:透过率 GB 811-2010《摩托车乘员头盔》*5.5.2条
10 刚度性能 GB 811-2010《摩托车乘员头盔》*5.6条
11 固定装置稳固性 GB 811-2010《摩托车乘员头盔》*5.7条
12 头盔佩戴装置强度性能 GB 811-2010《摩托车乘员头盔》*5.7条
13 吸收碰撞能量性能 GB 811-2010《摩托车乘员头盔》*5.9条
14 耐穿透性能 GB 811-2010《摩托车乘员头盔》*5.10条
15 标志内容 GB 811-2010《摩托车乘员头盔》*7.1条
贵阳安全头盔检测报告
头型的质量
M2005及以前的标准要求在碰撞试验中无论头型的尺寸大小,头型的有效重量均为5.Okg。M2010版标准要求头型的质量与头型的尺寸有关。M2005版标准中对头型的技术要求引用IS06220草案稿的技术内容,其技术要求与英国标准研究院的B SI6658-1985标准完全相同。M2010版标准中对头型质量的要求与ECERn-05法规的要求一致,该法规现为欧洲强制执行的摩托车头盔标准。M2010版标准新增了头型的质量规格,见上表中C头型列。从A-J均为中小头型,在认证测试中的峰值加速度均为275G,这一要求与ECERn-05的技术要求完全相同。但是M和。这样的大头型,在SNELL认证测试中的峰值加速度没有采用ECER22-05标准的规定,而是与以前SNELL标准的规定相同。
按照M2005标准进行了认证的小尺寸的头盔,在按照M2010版标准的要求佩戴轻型的头型进行认证.检测时可能会不通过;同样,按照M2010版标准的要求通过认证的小尺寸头盔产品,可能不能通过接照.M2005标准中规定的佩戴5.Okg头型进行的测试。
贵阳安全头盔检测报告
头盔的标识
头盔必须以厘米为单位标出头盔适合佩戴的的头型和小头型的周长。
测试样品的数量
M2005版标准中规定样品数量为5个。但是M2010标准中头盔样品的数量取决于头盔的设计尺寸范围;认证测试中可能会需要7个样品(5~7个)。
标准的协调性
满足M2005版标准及以前标准支术要求的头盔,可能不满足欧洲ECER22-05法规的要求,也经常会发生不能在欧洲进行销售的情况;但是满足M2010版标准的头盔基本会满足ECER22-05法规的要求,可以在欧洲进行经销和销售。
-/gbahdjj/-

http://ledasic.b2b168.com

产品推荐